石泉县迎丰镇:以案示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案件

时间:2018-08-14    点击:63667

作者:沈沙沙 徐超

“非法狩猎、随意在山头放置捕兽夹等非法捕猎各类野生动物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针对近期捕猎夹夹伤人的事件,大家要高度重视,这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将会严惩。保护生态环境,不只是整治门前屋后的小环境,青山绿水、空气生态这些大环境更是要重点整治保护的。”在迎丰镇庙梁村召开的生态环保整治工作会议上,支部书记以案示警,大力宣传推行环保整治工作。

   2018年8月12日10时许,村民余某被他人放置在树林中的捕猎夹夹伤右脚。接到报警后,迎丰镇联同驻镇派出所立即组织进行现场勘察,固定有效证据,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成功将嫌疑对象锁定到邻村,村民余某(男、迎丰镇庙梁村村民)、储某(男、迎丰镇新庄村村民)有重大违法嫌疑。民警找到余某、储某后,对二人进行询问,并通过法律宣传和政策攻心,该二人对其放置捕兽夹非法捕猎山区各类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多方工作后,余某、储某二人自愿配合民警将放置在其他几处的捕兽夹全部进行了拆除,严防兽夹再度伤及他人和牲畜,有效消除了辖区安全隐患。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狩猎案件,迎丰镇联同派出所将严厉打击,并对环保整治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以来,迎丰镇认真贯彻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对村域范围内进行摸排,分片区落实主体责任人,推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大走访活动,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秦岭生态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到户。结合当下发生的典型非法狩猎案例,以案示警深入讲解,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细致摸排并采取多方联动,禁止村民放置狩猎夹,禁止捕杀、贩卖、吃食野生动物,以此加强对生态环境等各种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和谐。

 责任编辑: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