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瘦马行大道

时间:2023-06-11    点击:762823


——耿翔乡土诗随想

文/江彦博

 乡土诗是一种怀恋乡土旧事、崇尚乡村健全、善良和淳朴人性的诗歌品类。世界各国诸如美国的惠特曼、苏格兰的彭斯、前苏联的叶赛宁、中国的艾青、藏克家等一大批优秀的诗人,对乡土倾注了无限的深情,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典范性诗作。乡土情缘引发了诗人们对乡土的深情怀恋,殷切的情思充盈心间,化作一曲曲赤诚的恋歌。青年诗人耿翔就是这样一位大地忠实的歌手,他的大组乡土诗作以精深的笔触抒写了对故土亲人与生俱来的“血缘”亲情,他在乡诗歌的庄园里苦心经营着诗歌四季农事的庄稼。


 耿翔的诗作,读后给人一种至真至诚的感觉。那一个个清新鲜活的意象分明是对生命的崇拜和图腾,是对故园、乡人的依恋;是东方文化的血脉,其中滋生的尽是敦厚、宁静、含蓄和机智。由此可见一斑的是诗人在中国古典诗词方面的素养和对东方哲学的独到感悟。

 陕北,因其特珠的历史地位,一直是作家、诗人依恋的艺术“富矿”。可以说陕北催生了不少优秀作品,成就了不少优秀的作家和诗人。正因为如此,陕北越来越不好表现。许多才情横溢的作家、诗人面对陕北只能是扼腕叹息,望而却步,不敢下笔。但陕北似乎特垂青耿翔。在这个“陕西曹娃”富有善睐灵性的文化慧眼中,这块黄土地又再一次生动、鲜活而且神圣起来,诗中写到“走在陕北/我始终在黄土与庄稼之间走着/这是一条无极之路呵,就是那些/无言的牲灵,也令我/一生起敬……(《走在陕北》)。耿翔走对了自己通往陕北的艺术之路。请再看耿翔在陕北的发现:“活在这里/是一种天赐的大福,祖辈击鼓而舞/安塞呵,仰天敲响/是你的骨节……(《走入安塞》)”。

 这就是耿翔心中的圣地陕北。陕北,是共和国的故土,当然也是沐浴着新中国的阳光雨露出生、成长起来的诗人耿翔的精神故土,诗人想象的翅膀每一次飞临这块圣地,都是恋恋不舍。这大概就是耿翔诗作中用多种意象常常表现的“游子情结”吧。

 在诗作《血缘》中,耿翔满怀深情地写出了他与故土亲人与生俱来的“血缘”亲情。诗人深情地写到:“贴近乡村”,只有在/难以割舍的地方/系一根青藤之结,让亲人们的目光/祈祷村庄人岁岁,不绝烟火”,甚至“守住这些,大意大象的庄稼/我荣辱皆忘”。与别的乡土诗人不同,在耿翔的笔下,故土与亲人是不可分割的浑然一体,因此他对乡土故园的眷恋表现为一种至情至理的血缘、亲情,诗作读来分外亲切感人。他常把乡土庄稼比为父母双亲,又以父母双亲象征故风物。《老家》写道:“沿着坡地,心思/会走进有头有尾的家谱,老家也成长了/遍地响动的庄稼秆/有一棵/就是我咬牙站着的父亲/抬起头,为你泪流满面”。在这里,老家、庄稼秆和父亲是浑一体的。因此,他对老家、庄稼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眷恋,而是升华成一种深层次的血亲情了。

 此外,耿翔对故土家园的眷恋,还表现为把自我与故乡风物融为一体,达到了物我两忘的亲密无间的境界。如《和玉米林的对话》,读来竟至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株玉米!在诗人心中玉米是和家、故土连在一起的。因此,诗人通过“我”与玉米的亲密无间的关系,表现了“我”与家、故土的血肉联系。在《对望中》,诗人和玉米对望,达到物我两忘的至境,让读者分不清主体与客体,自我居然有了玉米的感觉:“处在玉米的境界里/从基到根,都有一种亲热的感觉”。

 诗歌本身与乡土风情有着血缘的联系,而乡土诗更有着浓郁的乡土风情。然而,由于时代不同,乡土诗从内容到形式都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在当代诗坛上,包括耿翔在内的乡土诗人们就和他们的前辈不同,这些新乡土诗人的作品正表现了一代青年所面临的惶遽和困惑:一方面在商品经济大潮的迅猛冲击下,他们渴望走出家园,摆脱贫困和落后,追求城市的物质文明;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满在物质文明的幕后所掩盖着的庸俗和贪欲,于是又向往回归到那远离物质文明、充满谆朴敦厚的民风、洋溢田野气息和人情味的乡村家园中去。形成了既眷恋,又背离,这就是“游子情结”。而耿翔的诗,正深层次地反映了这种“游子情结”。

 “新乡土诗”之所以能超越旧乡土诗之外,就是它坚决摒弃旧乡土诗的反复吟唱的田园牧歌和单调的赞歌。因此,新乡土诗中所体现的对故土家园的眷恋,寄寓在直面残酷现实的沉重惋叹之中,从而产生出一种悲状的感人心魄的艺术效果。诗人既不甘心终老桑梓,又对物质文明背后所掩盖的庸欲和贪欲嗤之以鼻。对于家园的闲塞、落后、平静、感到不满,急于走出野山穷塬,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正如歌中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这种既矛盾又统一的无奈情绪把诗人折磨得痛苦不堪。在《山的骚动》这组诗中,我们看到诗人对落后、闲塞山村的不满,以及急于走出山区的焦灼心情,可是当诗人真的打点行装踏上征程时,却又依依不舍起来,竟然有“嘴里不绝的哭声”"心头不断的愁绪”(《三岔河》)既眷恋,又不满;既留连忘返,又急切背离,真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这种滋味真是别有一潘风味在心头。耿翔的诗唱出了所有新乡土诗人的共同心声。

 耿翔在繁忙的编辑工作之余,在诗歌的庄园里不辍劳作。他外表清瘦,有人曾评价他的诗作是诗坛一匹精神抖擞的“瘦马”,是秦琼的马有“藏膘”,这大概是评价耿翔诗作的较为中肯的评语吧!不善言谈的他常常通过一组组重叠的意象巧妙地把对生活对人生的感知物化为形象的整体丰满地凸现在我们面前,至而升华成一股难以名状而有强烈的震憾人们心灵的阳刚之气,充分体现了诗人深厚的文化内蕴与鲜明的时代意识。雪莱说过:“诗使它触及的一切东西变形”,而耿翔的诗绪、眼光、笔端所触及的家乡的一草一木、风物、人情、故土和父老乡亲都因他有了灵性。他的诗作避开了抒写个人性情、追索微妙感情、空谈哲思玄机的时代流弊的狭窄小道,以浓郁清新的大西北的乡土气息昂首阔步地行走在诗歌艺术与人生的大道上。诗人以自己的天性与良知将生他养他的大西北的自然风貌、社会形态和人间烟火的个人感受融在诗作中。仿佛使读者置身于粗犷的西北旱塬上的狂劲的西风中,聆听诗人与家园与故乡的花草树木乃至整个有生命及无生命的物质在对话。

 耿翔在乡土诗的庄园里收获颇丰,组诗《东方大道:陕北》曾获诗刊年度奖,他的散文诗《我读荒塬》曾获《星星》诗刊杂志社一等奖,组诗《黄土大道》曾获《诗神》一等奖;还出版了《岩画:猎人与鹰》《望一眼家园》和《母语》三部诗集;而且于1991年曾出席了第四届全国青年作家代表大会,同年还参加了《诗刊》第九届“青年诗会”。

 原《星星》《诗刊》杂志社主编、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著名诗人叶延滨说:耿翔的诗,有鲜明的黄土文化的特性:语言有力度,展示的是近于粗糙然而顽强的生命力,人与自然在一种质朴的生态环境中相互依存,生态的危机与人们生活观念的危机展现为一种语言的危机--民歌变体,外来语法的不合谐入侵……应该说明一下,这种强烈的家园意识的黄土诗与一般意义上的西部诗是有区别的。

 西部诗,从源流上讲,是古代边塞诗的嬗变,是一种“走出家园”以征服为基调的诗歌。人们脚下的土地不是自己原来的根之所系,站在土地上的人,是戍边的士卒,西行的商贾,以及流浪者和拓荒者。人与自然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关系。这一流派的诗,无论是苍凉还是激越,均是人与自然对峙状态的反映。

 因此,耿翔诗歌中所体现出的人与土地之间那种互相依恋,互相依存,互相关照甚至互相仇恨的情感,是十分具有史诗意义的,它表现了一个巨大的变革时代,人们的心灵轨迹--对家园的眷恋和背叛。

 著名作家石英说过耿翔很有悟性,真实地说耿翔悟透了艺术的“大道”。

 耿翔,正乘着西风瘦马走向诗神王国的漫漫大道,他以一个诗人的执着精神探寻着、追索着生命的真实内涵,以歌手的虔诚吟唱着乡情恋歌,在寻找着精神回归乡土的神圣之旅……

                本文原载《唐都学刊》(西安文理学院学报)1997年第四期

 

【耿翔简介】耿翔,男,汉族,1958年出生于陕西永寿,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咸阳师范学院(原咸阳师专)中文系。历任永寿县中学教师,咸阳市文联干部,陕西日报社编辑、记者。199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出席中国作协第六、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91年参加第四届全国青年作家会议,同年9月,参加诗刊社第九届“青春诗会”,2001年,在北京出席中国作协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陕西日报社文艺部副主任。

已出版《西安的背影》《众神之鸟》《采铜民间》《长安书》《秦岭书》《马坊书》散文诗集《岩画:猎人与鹰》《望一眼家园》,诗集《母语》《西安的背影》《风把秦岭吹乱》《大地之灯》等。等诗歌、散文集十余部,作品获老舍散文奖、冰心散文奖、柳青文学奖、三毛散文奖及《诗刊》年度奖。

耿翔的诗歌《灯盏》获《星星》沪州老窖杯二等奖,散文诗《乡村情感》获1993年最佳作品奖、《我读荒原》获《星火》牡丹亭杯一等奖,组诗《东方大道:陕北》获1991年《诗刊》优秀诗文三等奖,《黄土大道》获1991年诗神杯一等奖,诗集《西安的背影》获陕西省作家协会第八届文学奖在第二届鲁迅文学奖评比中,入选12部初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