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渭南可办理“跨省通办”婚姻登记业务

时间:2023-06-02    点击:685925

 为深化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6月1日起,渭南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各县区婚姻登记处将正式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其中,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当事人指双方中一方为陕西省常住户口或双方均非陕西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我市的内地居民。

 试点期内,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均在本省的,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施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