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潜心锻造一线脱贫干部

时间:2018-11-19    点击:195032

作者:镇巴县委组织部  董杰治   翟田田

近年来,镇巴县把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攻战略来抓,通过培养使用、待遇保障、人文关怀、奖励表彰等系列措施,充分调动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培养管理上“严人一等”,让基层干部有作为

 一是严格选人标准。换届选举中,严格落实“五选八不选”规定和八部门联审制度,实行“一人一报”要求,集中对全县1071名初步候选人进行联审,并对年龄超过55岁或受到单项工作问责的132名预备人选资格条件进行甄别审核,取消了5人的竞选资格。将具备“三有一带”能力的农村能人选进村级班子,其中新提名村支书92人、村主任97人,分别占比为51%、54%,237名致富带头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全县共选派818名干部组成129支驻村工作队,精选129名优秀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优先选派科级后备干部和4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累计达350余人,对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20名第一书记进行及时调整更换。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依托江苏南通党校、县委党校、农广校、黎坝红色交通站等优势教育资源,以及该县创新建立的 “微信大党委”,对“四支队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培训,重点开设脱贫攻坚政策法规、特色产业发展、“三变”改革、基层党建等课程,全面提升干部服务基层、助力脱贫的能力素质。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培训214100人次,其中赴中省市参加示范培训1643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以党建智慧云平台为载体,强化实行痕迹化、网络化管理,严格执行第一书记在岗在位、请销假等工作制度,做好签到考核工作,确保每人每月吃住在村不少于20天,夯实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县脱贫办采取不定期进村抽查等方式,对“四支队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对没有严格执行签到和履行请销假制度的21名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强化问责机制。出台《镇巴县脱贫攻坚“六条禁令”》《镇巴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究办法》《扶贫资金监管责任》,织密织细规章制度,明确监督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建立脱贫攻坚捆绑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脱贫退出任务的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由镇纪委予以追究责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由县驻村领导小组责令派出单位予以召回,且3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生活待遇上“厚爱一分”,让基层干部有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驻村经费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修订《镇巴县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足额落实驻村工作队每队每年1万元、第一书记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镇(办)、所驻村党组织为第一书记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解决驻村工作的实际困难;派出单位每年安排第一书记体检1次,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交通、下乡、生活补贴等物质保障,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通过落实保障措施,解决好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的具体困难,消除后顾之忧。二是顶格落实村干部待遇。制定出台《关于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的实施意见》,村干部数量按照大村7职、小村5职进行配备,同时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作补贴从原来的每月916元提高到2300元,“一肩挑”的每月3000元。其他村干部补贴标准原则上为村党支部书记的60%,交叉任职的村干部补贴标准就高执行。三是高度重视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的通知》,规定连续任职1520年的每年发放600元,连续任职2129年的每年发放700元,连续任职30年以上的每年发放800元,做到了应发尽发。同时为在职村干部采用新农保险种参加养老保险,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500元,村干部缴费基数最低档为800元,为在职村干部解决了后顾之忧。

 激励机制上“优先一步”,让基层干部有干劲

 一是强化结果运用。在考录招聘上,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的村干部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近年来,推荐为市县党代表43名,市县人大代表52名。定期对第一书记进行研判考核,派出部门、组织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分档排序,将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的驻村工作经历,作为党员干部基层工作经历记入本人档案;驻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激励表彰的重要依据,结合三项机制,给予政治奖励或优先提拔。近年来,先后提拔重用14名驻村“第一书记”、10名驻村工作队员、10名其他脱贫攻坚干部,任命6名驻村第一书记为镇(办)挂职党委副书记或副镇长二是规范绩效考核。制定出台《村(社区)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将脱贫攻坚成效与工资待遇兑现相结合,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兑现,让能劳者多得,不善劳者和不劳者少得或不得,彻底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三是注重选优树模。大力挖掘基层扶贫干部先进典型,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事迹,积极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基层扶贫干部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每两年集中表彰一批脱贫攻坚优秀先进个人,并积极向上级推荐。近两年来,先后有98名“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及镇村干部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

责任编辑:彦波